昔日“要我安全”,今朝“我要安全”。今年以来,山东兖矿集团南屯煤矿通过开展“谁是安全工作主体”大讨论,创造性地推行实施“4321”安全结构工资制,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抓安全、反“三违”、反事故、除隐患、保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促进了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截止11月22日,该矿已实现连续安全生产846天,安全产煤966多万吨,安全生产周期
正在逐渐延长。
  以往,该矿部分职工错误地认为,抓安全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反“三违”、反事故是管理人员、安监人员的事,与自己没关系,安全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以致造成工伤事故时有发生,“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为此,该矿在全矿广泛开展了以安全工作的主体到底是谁?安全工作到底为谁而抓?安全工作到底由谁来做?抓安全谁是最大的受益者?的“四谁”为主要内容的“谁是安全工作主体”大讨论。通过召开安全座谈会、研讨会、“诸葛亮会”,举办安全事故案例展览、安全文艺演出,开展“我为安全进一一言”等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系列安全活动,教育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的首要目的不是为了领导,而是为了职工自身;抓好安全职工是保障职工生命和健康,维护职工的最大利益;在生产现场,职工受到安全威胁最多,出现事故伤害的往往是一线职工,因此,职工最应该享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保护,最应该享受安全生产带来的平安与健康,最应该拥有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劳动纪律,最有权利制止的首先是职工,职工本人最有理由杜绝“三违”现象,做好自主保安,搞好业务保安,做到相互保安,形成“遵章作业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良好风气。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话安全,激发调动了广大员工上标准岗位、干放心活,自觉规范安全行为,自动自发抓安全、反“三违”、反事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此同时,该矿还创造性地推行实施了“4321”安全结构工资制。所谓“4321”结构工资制,即把基层生产、辅助和后勤单位的各项工作的工资、奖金,全部统一到安全、生产、质量、成本之中,并按四项工作的责任大小与工资进行挂钩,其中,安全、生产、质量、成本分别占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40%、30%、20%和10%,每月一考核,每月一兑现。从而使安全工作真正成了“天字号”的大事,坐上了各项工作的“首席”。“安全第一”、“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变成了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实实在在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了由“要我抓”安全向“我要抓”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南屯煤矿“安全主体”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和“4321”安全结构工资制的推行,激发调动了职工抓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目前,在南屯煤矿广大干部职工中“人人见‘三违’就制止,个个见隐患就排除”已在全矿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