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煤炭价格实行双轨制,即电厂用煤一部分来自每年全国煤炭定货会上煤炭企业按国家指导价供应的电煤,另一部分则按照市场价格购买。虽然合同煤的存在保证了发电企业的部分利益,但是随着合同煤在整个煤炭消耗中的比例逐年减少(2004年只有约1/3)以及煤炭合同价和市场价的价差越来越大,发电企业的成本压力越来越大。对此,万联证券研发中心赵杰认为,煤炭价格双轨制已经无法化解煤电双方的价格矛盾,实施市场化的改
革方案势在必行。
  据了解,煤电联动的初步方案将出台。初步方案是:煤炭价格累计涨幅达5%,则电价调整一次,其中煤价涨幅的70%由电价来补偿,其余30%由发电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来承担;由于各个地区、省份的煤价涨幅不同,煤价基准以各个大区(比如华东地区、华北地区等)为基准,某些大区内又以省为基准;煤价累计涨幅的计算起点从上两次调价之后开始算起,但具体的操作时间未定,预计2004年内开始操作的可能性很小,很有可能从2005年初开始执行。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煤电联动措施实施后,电煤价格上涨动力增强。虽然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如煤电联动等会对煤炭价格走势产生短期影响,但从长期看,影响煤炭价格的最根本因素还是煤炭的供需关系。
  2003年全国煤炭产量为17.8亿吨,预计2004年煤炭产量将达19.2亿吨,2005年将达20.3亿吨,新增产能为1.1亿吨。而在需求方面,由于近两年建设的火电机组将集中在2005年和2006年投产,因此煤炭尤其是电煤的需求将会大幅增加。据测算,明年电力装机新增3000万千瓦,相应需要新增煤炭需求7600万吨。因此,2005年煤炭的供需仍将处于紧张的局面。
  此外,影响2004年煤炭价格上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即运输瓶颈问题,在2005年将继续存在,这也将加剧煤炭的供应紧张。因此,从供需的角度讲,在可预见的未来,煤炭价格尤其是电煤价格没有下跌的可能,煤炭价格上涨的动力继续在增强。
  在目前煤炭价格已基本市场化,而发电价格仍然由政府制定的情况下,火力发电企业缺乏转移成本上升压力的有效途径。这一方面压缩了发电企业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也抑制了煤炭价格的上涨空间。
  据介绍,此次将出台的煤电联动方案,可解决煤电双方暂时的矛盾,但是两者之间的博弈仍将存在。
  首先,煤电联动的结果就是电价上涨,而上涨的电价最终将由工业企业和消费者买单,从而造成整个社会成本的上升。在目前我国通货膨胀危险仍未消除的情况下,电价的上涨无疑又增加了一个新的推动通胀的因素。因此,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电价是否真的能持续跟进还存在一定的疑问。如果半途而废,那么矛盾反而可能更加激化。
  其次,按照目前的方案,发电企业只能通过涨价转移70%上涨的煤价,另外30%上涨的成本需自己消化。因此,电力企业压抑煤价上涨的动力仍然存在,煤电双方的博弈也仍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