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的到来,我国北方各地城市的党委、政府把确保城市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努力克服煤源紧张、供热成本上涨带来的困难,做好煤炭采购、调运和储备,加大供热市场监管力度,并设立专项补贴,直接补助困难企业职工和低保户采暖。
  煤价上涨、运输困难、煤源不足是各地今冬供暖中普遍遇到的问题。石家庄市早在8月就主动与山西各煤矿沟通,并与交警、公路部门协
调,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减免供热企业运煤车辆的相关费用,力争多储煤、储好煤。9月以来,长春市先后13次召开供热工作会议,就加强煤炭采购、调运的协调力度,防止中小型供热企业“弃管”等问题确定了6条对策,同时委托3家骨干供热企业代政府储煤30万吨,由政府贴息并给予一定补助。到11月1日,长春市供热储煤达到需求量的47%,保证了按期开栓、供热的需要。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专门成立燃煤供应协调小组,及时掌握全市供热燃煤库存、供应和缺口情况,进行统一调度。全市供热企业现已储备燃煤120万吨,可满足供热70天;缺口的130万吨,各供热企业已与供货单位签订了供煤合同。
  针对供热成本提高带来的采暖价格上涨等问题,各地纷纷从财政拨出专项资金补贴困难群众。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哈尔滨市规定:省、市、区三级财政承担的供热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归集、统一拨付。该市还将供热重点保障对象扩大为包括市属国有福利企业盲人、重度残疾人在内的9类困难群众。面对供热价格上涨趋势,兰州市重申:下岗职工和享受低保人员,凡住宅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的,依然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旧价格计费,面积超出部分再执行新价。石家庄市规定:无论采暖价格上涨多少,对于民政部门确定的救济户、优抚户以及持有特困职工优待证的6.5万名用户,仍按2002年制订的每平方米每月3.3元的供热价格标准收费。
  各地重视对供热市场的监管,确保供热质量。石家庄市要求供热企业宁可压发电也要保供热,宁可压生产也要保生活取暖,供热企业因临时故障暂停供热不得连续超过24小时,用热单位要确保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C±2°C。天津市要求供热企业对供热设施跑水、室内温度不达标等问题必须在6小时内解决。长春市房地局临时抽调130名干部职工,对全市155家经营性供热单位、1094家自行供热单位全面普查,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采暖期应急预案。目前,长春市骨干供热企业正在开展“星级服务”、“阳光亲情服务”等活动,与用户密切联系,上门服务,市民对供热质量普遍感到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