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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项费用不提取 发生事故将严惩

2004/10/31 0:00:00       
    10月23日召开的山东省煤炭“科技兴安”工作会议提出,山东省各级煤矿要足额提取吨煤8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安全科技投入。今后,凡因专项费用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从严处理。
    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严细管理和科技兴安是今年煤炭行业的工作重点,要加大煤矿安全科技研发资金的投入力度,尽快达到煤炭销售收入1.5%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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