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
一、托管煤矿基本情况:
贵州省瓮安煤矿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县城以东11公里处,距省城贵阳市180余公里。下辖东平硐、夹山井、陡山井三对矿井,均系低瓦斯矿井,总核定生产能力42万吨/年(东平硐20万吨/年、夹山井14万吨/年、陡山井8万吨/年),生产的原煤主要用于炼焦,年生产焦炭17万吨。煤矿安全生产的证照齐全。现面向社会寻求托管合作伙伴。
二、托管合作方式:
贵州省瓮安煤矿三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交由承托方进行管理,原煤产品以确定坑口价的方式全部交给托管方(瓮安煤矿)经营。所有矿井生产性资产(含工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生产用原材料等)由承托方使用。
三、承托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托方应为法人;
2、承托方应具有煤矿生产的相应资质。负责人应具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所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资格,特殊工种人员应具有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操作人员应持有操作证;具有正常开展三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和稳定的作业队伍,并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承托方应具有煤矿生产的经历和经验,并取得较好的业绩。应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先进工艺与技术,能根据实际情况适应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变化;
4、承托方应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应出具相应的证明和近三年的财务年报;
5、承托方应能一次性交纳合作保证金3000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