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矿难的阴影一直纠缠着我们,副省长被停职,省长做过检讨,甚至总理流过悲伤的眼泪,一些职能部门出台过“硬措施”,也进行过“廉正宣言”结果呢?矿难照样频繁发生。
最近,湖南省娄底市资江煤矿发生矿难,正在广州出席“安全生产万里行”启动仪式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话语严厉。他怒斥:“官商勾结,官煤勾结”,已经到了该引起高度重视的时候了。
其实,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是一个更早提出“官煤勾结”,是矿难根源并致力于打击这种现象的官员。
几年里,他10余次下乡暗访,发现矿难频繁的根本症结在于党政干部参股分红。“官煤勾结”的黑幕由此被撕开,娄底下辖的涟源市,其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原局长、副局长、执法大队长和煤炭局一副局长等10名官员在非法小煤矿入股分红并充当“保护伞”。蔡力峰的结论是,“不动‘官煤勾结’的根子,就不可能治理娄底矿难。”由娄底再次发生资江煤矿矿难来看,“官煤勾结”的根子显然没有断,反而是根深蒂固。
那么,作为宇宙间万物灵长的人类,在法制日渐完善的今天,难道我们真的对矿难束手无策吗?
全国政协委员安启元认为,首先要构建安全管理平台,靠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长效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政府安全监管力度,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安全运行机制;二是强化煤矿安全的外部环境支持和内部科学管理;三是强化贯彻安全操作规程,抓习惯性违章根源,对症治疗,严查技术含量高的违章;四是依法治安全,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误者不手软不迁就,加大依法惩治力度。
而且,研发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提高预防救灾能力。运用安全高效的综合采煤机械,形成安全生产周期运作的良性循环。强化井下瓦斯突出煤层的分级管理,运用新技术跟踪预测防灾,运用瓦斯实时监测新技术,提高预测准确率和可靠性,同时改进技术装备,以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特别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由此而言,政府官员对可以预见的矿难的放任就不仅仅是行政责任的问题了。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