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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将不再异地为官

2005/12/6 9:33:39       

   记者从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省长办公会上获悉,为从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吸取教训,严把国有煤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黑龙江拟出台相关规定,不再允许被撤销职务的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在处分期内异地为官、变相为官,以进一步解决变相袒护事故责任人的问题。
    在公会上,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讨论稿)进行了研究。据了解,“被撤销职务的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在处分期内绝不允许异地为官、变相做官;由于发生死亡事故被吊销矿长资格证的煤矿责任人10年内不准在任何煤矿担任矿长或法人代表”等严惩措施已被列入其中。
    记者从东风煤矿“11·27”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获悉,截至12月5日9时已确认在事故中遇难人数为170人,其中包括168名井下遇难矿工和井上2名地面遇难人员,其余1名失踪人员搜救工作正在进行中。此外,截至12月5日16时,已有163具遇难者遗体得到家属确认,有159名遇难矿工家属与矿方达成赔偿协议,仍有10名遇难者遗属因需做DNA检测辨别身份或因其直系亲属尚未赶到还没有与矿方签署赔偿协议。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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