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2006年全国重点电煤合同签订前景不容乐观,煤电双方继续僵持局面延续至春节前末见化解迹象。为了保障煤炭、电力生产稳定,元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三部委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尚未完成签合同的部分重点煤炭、电力企业,在2月份内,完成全年电煤合同和运输合同签订任务。
三部委
《关于继续做好部分电煤价格协商,保障2006年煤炭电力生产供应的紧急通知》中要求,煤电企业要正确理解和支持煤炭订货改革,推进在政府监控条件下放开电煤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煤电双方必须顾全大局,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做好电煤合同签订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进行和社会稳定。
尚未签合同的部分重点煤炭、电力企业,必须抓紧工作,在2月份之内完成全年电煤合同和运输合同签订任务。2
月份铁道部门对有量无价的合同,只要有供货,就要保证运输。3月份开始,按协商确定的价格结算,并结清前两月预结算的差额。要继续坚持以发煤、收款门口为供方,接煤、付款厂家为需方签订合同。煤炭、电力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对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或因未签订电煤供货合同及价格未达成一致而导致煤炭供应中断、影响电力生产供应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鉴于多年形成的电煤“重点合同”价格与“非重点合同”价格存在一定差距,
适当提高“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也有其合理性。
通知的背景 从国内形势分析,首先是由于济南衔接会议的尴尬结局,发改委需要对于供需关系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梳理。
从国际市场分析,
国际石油价格、天然气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考虑能源价格的联动性,煤炭价格将会滞后实现上涨。伊朗核问题构成的国际能源危机,将会波及能源供应和能源价格。由于大部分重点电煤合同搁浅,发改委对于国际煤炭价格将要上涨后的电煤供需形势心存顾虑,要求电力企业加快进度。我们看到,三部委确实是想电力所想急电力所急,皇帝不急太监急。
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于市场监督的压力。这次衔接的调控目标为6.9亿吨,比2005年增加8885万吨,增加幅度为14.8%。其中,电力4.92亿吨,增加8000万吨,占增加部分的90%,占当年衔接总量的71.3%;化肥2010万吨,增加400万吨,占增加部分的4.5%;冶金6480万吨,增加835万吨,占增加部分的9.4%;居民生活3490万吨,出口7800万吨,基本保持不变。这次资源衔接仍然是以确保电煤需求为基本出发点,资源和运力向重点企业倾斜。煤炭价格的最终完全放开,是在国务院较早时间做出决定,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进展,即将成为WTO正式成员的环境下,争取国际社会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提出的,没有妥协和权衡的余地。总体分析,这次会议总的形势和背景都是比较好的。
虽然2002年国家就已经宣布电煤价格放开,但是由于考虑到电价将由国家控制和管理,几年来,国家主管部门一直对重点电煤价格进行干预或协调。不难看出,协调的实质是煤矿为电价买单。我们注意到,在实行电煤价格行政控制的同时,应该建立一个公平对等的反哺和补偿机制,这个问题多年来被掩饰了。所以,体制问题是现象,利益问题是本质。以华东地区山东、安徽重点煤炭企业为例。2005年,安徽省内重点电煤价格统一执行288.88元/吨,同期市场电煤价格上半年为436元/吨,下半年为399.6元/吨,仅重点电煤和市场电煤价格之间的悬殊就超过100元/吨。更无法和真正的市场煤炭价格相比较,上半年重点电煤价格甚至比市场价格低200元/吨,幅度达到惊人的69.2%。该省四大煤炭企业2005年销售重点电煤2073万吨,仅和市场电煤之间比较,减少销售收入26.8亿元,和市场价格之间相比减少收入更是达到惊人的40亿元。山东电煤也是如此,以兖矿为例,供应邹县电厂的价格利益差距,等于每天兖矿为邹县电厂送去四辆奥迪轿车。不但华东,在秦皇岛港口,神华电煤和市场煤炭价格的差距同样都保持在100元/吨左右的水平。煤炭行业由于重点电煤的因素失血严重,是自己丧失再生能力,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无法实现扩大再生产。由此导致的煤炭企业收入低下,形成留不住招不进人才的局面,从业人员大多文化水平相对低下,无法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和研发水平,从而引发矿难频发的局面。对于重点电煤价格的最终完全放开,面对巨大的价格差距和长期以来的利益牺牲,煤炭行业还是有着比较理智和理性的,价格上涨的基数一般平均订在20-30元/吨之间,应该说是符合实际也是比较合理的。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弊端,导致我国电煤价格结构比较复杂。以及
铁路重点运输计划价格和计划外运输价格之分,这种方式直接导致了铁路点装费和行业腐败问题的产生。由于价格的混乱和错综复杂,以及行政干预和行业垄断问题的存在,各种环节权力寻租问题严重,倒卖计划和运力的情况十分普遍。重点电煤价格的存在,
正如同价格双轨制,电力企业委托履行重点合同的问题,几年来司空见惯,更是一个价格利益黑洞和腐败的根源。因此,重点电煤价格和市场价格接轨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最终在市场的作用下,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电煤价格体系。在公开公平基础上,实现公平对待每一个用户,
消除由于政策导致的价格和运输歧视,实现不同用户的完全国民待遇,促进市场发育。
完全取消重点电煤价格,符合市场公平和非歧视原则。由于存在重点电煤和其它电煤价格的差距,等于给予其它用户的歧视和不公待遇,违反市场经济最起码的规律和条件。电力改革成为五大发电公司以后,其垄断的基础没有改变和动摇,甚至有的合同电力燃料集团给电厂的煤加价在50元/吨,个别合同加价幅度甚至更高,这个问题发电企业的意见比煤炭企业还要大。由于煤到电厂的过程中,各个省的电力燃料集团必然要加价,导致电煤价格偏离实际价格。就是所,
煤矿提供的低价重点电煤,电厂却难以享受低价格。所以,煤炭价格完全放开,不但符合煤炭企业的利益,而且完全符合包括发电企业在内的,广大煤炭消费者的利益。也是消除行业垄断和政策垄断的实际步骤。
对于电力企业来讲,对于享受重点电煤价格和不享受重点电煤价格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感受。问题是电力改革没有建立和形成保护先进,鼓励竞争的体制。重点电煤价格的存在和延续,实际上起到了保护落后生产力的作用。
对于长期以来享受电煤价格的大型电力企业,形成了粗放经营的传统思路,成本压力开始骤增,提出:电煤价格单方面放开为时尚早。甚至提出,煤价上涨将影响电力企业的利润为由柱碍衔接进程,大肆渲染2005年电力企业的亏损,最后干脆采取放弃的办法给市场和各方施加压力。
我们从2005年电力行业的经营成果不难看出,其盈利水平仍然在持续提高之中。大唐全年实现利润36.6亿元,同比增长17.52%。中电投集团利润总额从2003年的12亿元达到了2005年的20.19亿元,利润增幅居中央电力企业前列,效益大幅度增长。国电集团的利润总额,由2003年的14.3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21.78亿元。国家电网公司实现利润144亿元,售电量增长13.6%,销售收入增长21.4%,利润增长幅度更是高达44.9%。
全国煤矿生产一吨煤炭盈利仅20元,一吨煤炭转化为电力,利润可以达到180元/吨。全国电煤出矿价格为207.6元/吨,全国煤炭到电厂价格为318元/吨。一吨煤转化为电能以后,上网价格达到700元。上网价格再到商品电价格,每吨煤炭经过电力转化以后上涨到1000元以上。无论如何分析,
电煤价格难以承受是没有道理的。
不享受电煤价格的中小电力企业,反应则相对平淡。由于不享受电煤优惠政策,已经完全适应了市场变化和竞争,能够主动适应市场,电煤价格市场化对其影响不大。
国投集团发电用煤价格比5大发电公司价格高的多,2005年发电量仅837亿千瓦时,创造的利润达到22.2亿元,每发1千瓦时创造的利润比五大公司高出三倍以上。 以全国电煤价格为例,1997年平均价格为171元/吨,销售到2005年电煤价格上升到207元/吨,每吨上升36元,按照影响发电的燃料成本分析,每千瓦时仅上涨不到2分钱,而同期电价却由0.39元/千瓦时,上涨到0.515元/千瓦时,折合燃料煤成本上涨的空间达到250元/吨,实际上8年来电煤价格仅仅上涨了36元/吨,
这是一个绝对不对等的市场关系。
为什么利用市场煤发电的企业没有压力,利用低于市场价格100多元/吨重点价格发电的电力企业,反而说有成本压力。关键是一些享受重点价格的企业,
长期受到政策的倾斜保护,以低于资源价值的价格获取廉价的发电原料。这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煤电比重一直上升到74-75%,
我国火电装机一直以来居高不下的直接原因。如果不能还原煤炭本来价值,将对于其它形式的电能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部分电力企业和冶金企业不签订合同的另一个观点是,它们的产品出现供大于求,销售价格出现回落。显然,这个观点不能作为充足的理由。因为,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确定的。根据冶金电力行业的增长预计,2006年煤炭消费增长量都将在10%以上。2005年100多个重点煤炭企业盈利不到500亿元,煤钢利益之争的焦点也在这方面,武钢2005年盈利达到71亿元,2006年的利润目标确定的更高。宝钢盈利更是超过150亿元吨钢盈利达到1000元以上,仍然要到煤矿本身就已经贫寒的口袋里去抢钞票。煤矿能够答应吗?
《通知》肯定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方向,为煤炭价格全面放开再铺坦途。 《通知》中说,煤电企业要正确理解和支持煤炭订货改革,推进在政府监控条件下放开电煤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通知》中说,鉴于多年形成的电煤“重点合同”价格与“非重点合同”价格存在一定差距,适当提高“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也有其合理性。
以上说明,电煤价格放开的方向没有动摇,并且坚定了电煤市场化配置的政策决心。从而,也肯定了重点电煤价格和市场价格接轨是电煤价格市场化的方向。
同时,说明政府管理部门,对于资源升值和国际能源市场变化对煤炭价格变化的心理预期。
将通知和电煤价格放开电价改革结合起来进行理解。 因此,
电煤价格的最终完全放开不但是政府向市场放权,同时预示着为下一步的电力改革埋下伏笔,也就是争取为进一步改革扫清障碍。首先是电煤价格实现市场化,预示煤电联动政策的执行有可能告一段落。其次,有限度的电价改革将会启动,试点中的电价竞价上网,将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所以,无论这次衔接是什么样的结果,政府不会再次出面协调以及进行实际斡旋。否则,不利于下一步改革的推进。
华东四省一市将于今年4月1日开始就电力竟价上网展开试运行工作。这是继东北地区之后,国内第二个进行上网电价改革的区域。电力竟价上网制度的出炉,将打破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多年来统购统销的局面。同时,也是煤电联动之后,力度最大的电力价格形成方式的变革。电煤价格放开以后,市场价格拉动煤炭价格上扬的同时,将对电价市场价格的形成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政府也会逐步放松对电价的控制,电力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上涨;
煤电产品价格机制的变化,对经济运行特别是对高耗煤、高耗电行业将产生重大影响。合理释放价格上涨的积极层面,有利于煤炭资源的保护性开采,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同时更加有利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同时,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改善经济增长的质量。 煤炭企业坚定市场方向,切实运用市场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煤炭生产成本上涨,煤炭企业不能继续依靠自身能力进行消化。以华东为例煤矿开采深度大多在800米甚至1000米以下,和浅部煤层比较,所用设备价格成几何基数上涨。煤矿通风、排水、提升成本成倍上涨。由于土地成本和村庄搬迁费用的提高,有的煤矿进行村庄搬迁已经达到得不偿失的地步。由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煤矿用工成本也在大幅度提高。特别是独生子女高峰期的到了,煤矿正在面临招工难的局面。
煤炭消费需求增加,煤炭价格应该随行就市。根据对2006年,国民经济发展和煤炭消费水平的预测分析,煤炭消费增长将会保持在8%左右,同期煤炭产量增长将会控制在5%左右,煤炭供求关系对煤矿比较有利,煤矿当然不会在价格上让步。再说,前几年煤矿连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的时候,尽管有的用户说了几句人话,没有一个实际落实的,还是一个劲使劲地落井下石。
由于合同价格谈判没有取得进展,大多煤炭企业进行了煤炭产量调控,削减生产指标,并且春节期间按照常理安排了放假。今年1月份全国原煤产量完成14043万吨,因春节期间部分煤炭企业停产放假检修,原煤产量同比减少1663万吨,下降10.6%。同时,一部分企业对于没有落实价格的用户,在节日期间供应的煤炭适度进行了加价。并且,表示今后所有的节假日都将安排放假。
同时煤矿也表示,将继续落实三部委通知精神,将没有完成价格谈判的合同的执行延长到2月底,到时还没能签订价格的资源,将按照市场价格出售,还能够卖个好价钱。现在,有的煤矿已经将个别拒谈价格电厂的资源,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比电煤好销多了,可别说就连这价格也比电煤俏多了!思路一通,一通白通。办法总比困难多,你不是说我低价销售电煤还违反什么法,我不卖给它,价格上去的更高。这样一来,不但不违反那个什么法,自身的利益也得了合理的维护。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