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煤电联动 -> 最新报道

电价波动悬而未决 煤电“闪婚”成泡影

2006/3/1 8:50:28       

    2月28日是国家发改委规定“2月底必须签订煤电供销合同”的最后一天。然而,从长春市部分电力企业以及煤炭公司了解到,目前我省煤电双方还在价格博弈当中,一单合同也没有签订。而且国内也无“闪婚”成功示范。对此,业内人士表示:“2月底前要签订煤电合同的计划基本‘流产’。”

  2月初,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的煤电企业在2月底前要签完2006年的煤炭订购合同。我省部分热电企业与国矿企业也开了碰头会,但是效果并不理想。某热电厂的周主任告诉记者,由于煤电合同迟迟签订不下来,企业煤炭的供应量开始减少。目前他们企业的库存煤在6万吨左右,已经处于警戒线以下,仅够使用四五天的量。“如果煤炭价格再签不下来,电力企业的生产将受到影响。”

  据了解,由于煤电企业僵持不下,许多电力企业已经开始寻找新的买家,“现在内蒙古已经有部分煤炭进入吉林省了。”据冯经理讲,内蒙古的煤炭价格虽然相比较低,但是由于运费等原因,运到我省后价格也基本持平。

  煤电企业双方都表示,由于合同迟迟签订不下来,对双方的生产经营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即使这样,双方也表示,“2月底签订煤电合同的可能性很小”。

  因煤电企业没有顺利签订合同,电价波动的结果看来还要推迟一段时间,百姓关注的“电价是否上涨”问题还会继续悬着。

信息来源:新文化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