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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新政策

2006/3/15 9:00:25       
   从国家发改委获悉,3月9日-1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在北京西郊宾馆组织召开了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初稿)衔接座谈会。有关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工业局、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等单位共90多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初稿)共分为八个部分:一、煤炭工业发展现况;二、煤炭需求与供应预测;三、煤炭工业面临的形势;四、煤炭工业发展的方针和规划目标;五、煤炭工业发展的重点;六、煤炭产需平衡与调运规划;七、环境影响评价;八、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

    在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初稿)中,煤矿建设由“新建为主,整合为辅”转变为“整合为主,新建为辅”,这是“十一五”规划的一大“亮点”,对防止煤炭产能过剩,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对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初稿)进行了讨论,普遍认为本次规划内容详实丰富,符合我国当前煤炭工业发展的实际,发展的指导方针和规划目标明确,注重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此外,与会者对“十一五”期间煤炭总量平衡、加大煤炭综合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次利用会议分组座谈的形式,进一步摸清了各地煤炭建设情况,对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的煤炭生产总量、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规模等进行了平衡和衔接。下一步的工作是,规划编制单位将根据各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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