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罗卜远煤矿一起特大瞒报事故案。事故发生于今年1月6日,时至今日才真相大白。半年多来,调查取证工作举步维艰,处处受阻,甚至被迫中断,原因是罗卜远煤矿矿主、梅田镇安监站、梅田镇政府、宜章县矿山救护队等很多单位及关人员,共同参与隐瞒,给调查取证工作精心设计了一个“十面埋伏阵”,企图将真相、法律、正义、公理困死阵中。
回顾近
年来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件,很多都存有瞒报现象,特别是非法小煤窑。令人诧异的是,瞒报者不仅有矿主工头,还有不少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些领导干部甚至压案不办,为矿主出谋划策,甚至还有极个别记者也被威逼利诱拉下水。事故发生后,他们藏匿尸体,毁坏现场,恫吓知情人,哄骗死者家属,订立攻守同盟,阻止上级办案,提供各种伪证,为调查取证工作制造重重迷雾和道道栅栏,导演了一出又一出骗人把戏。
为什么会屡屡发生矿主与官员沆瀣一气、共同瞒报事故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权钱交易。矿主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没有摆不平的事儿;一些地方官员信奉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交易不仅仅体现在事故发生后,而是更多地体现于事故发生前。一些小煤矿明摆着不合法,但却四证俱全;一些被检查不合格的煤矿,连基本手续都不全,但却照开不误。面对非法开采,有的地方官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堂而皇之地说是为了地方经济,实质上,不是捞取个人经济私利,就是捞取个人政治资本,而付出代价的不仅是死难的工人,还有国家和公众利益。
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他们却默许掠夺性开采;可持续性发展和全面发展需要绿色文明,他们却默许自然环境遭到严重迫害;不管谁来开采,煤炭都是国家资源,主要受益者应该是国家,但事实上却是挖国家利益墙角,肥少数人腰包。如山西某市乡村煤矿年净收入多为数百万元、乃至千万元以上,但上缴国家利税却只有20万元,上交集体承包利润也大多在20万元以下,这就明显地造成国家、集体、个人收入比例严重失衡,农村两极分化趋势日益加剧。
安全事故凸现瞒报现象,瞒报现象凸现权钱交易,权钱交易凸现制度弊端,制度弊端呼唤制度创新!杜绝权力与结盟,杜绝形形色色的“十面埋伏”阵,使一切布阵者都自作自受自毙阵中,是制度创新的关键,而不仅仅是在事故发生后惩办几个官员,平一下民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