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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加强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管理通知

2006/7/5 8:37:33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
 
                     晋煤规发[2006]269号                       
 
    各市煤炭工业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87号省长令《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盲目、违规建设,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仅适用于经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的资源整合方案中两个以上多矿井进行资源整合的30万吨/年及以上的建设矿井(以下简称建设矿井)。 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字﹝2006)48号)的规定,待省研究请示后另行通知。
 
  二、经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的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办矿审批,直接进入矿井的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
 
  三、建设矿井要在省国土资源部门划定矿区范围、颁发(变更)采矿许可证后,由建设矿井法人主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煤炭地质部门和设计部门分别编制煤矿矿井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井设计。
  1、矿井地质勘查报告要重点查明矿井开采技术条件,特别是井下采掘现状、采空区、古空区积水、瓦斯、火区等基础地质资料,高级储量需达到勘探阶段的比例要求,尤其是先期开采地段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或储量比例。矿井地质勘查报告编制要按照附件1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内容要做到真实、可靠。
  2、矿井设计要在批准的矿井地质勘查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矿井地质条件的状况,坚持“高标准,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装备”的原则,严格按照附件2内容及格式编制。
 
  四、矿井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井设计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上报审批。
  矿井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的,其矿井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井设计由各市煤炭工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报省局备案登记(见附件3);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不含3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矿井勘查地质报告和矿井设计由各市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局审查批复。
 
  五、矿井地质勘查报告及矿井设计审查要求:
  1、对地勘单位出具的矿井地质勘查报告审查由审查组织部门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煤炭地质、水文地质、采矿等专家(不少于3人)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审查。
  2、对矿井设计单位出具的矿井设计审查由审查组织部门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地质、采矿、通风及安全、机电及电气、经济等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审查。
  3、对属于市局初审上报的项目,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提出初审意见,并规范上报。
  4、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在上报矿井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井设计初审意见或备案登记材料时均须附参加项目审查专家组成员名单及专业。
 
  六、矿井设计批复后,项目建设纳入正常的基本建设管理范畴,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办基发[2003]45号文、晋煤办基发[2004]239号文、晋煤办基发[2005]311号文和晋煤办基发[2005]310号文,履行开工报告、联合试运转审批手续。
 
  七、各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的管理。
  1、按照本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属于市级审批矿井设计的项目,必须到省局履行项目备案登记工作。项目备案时,提供备案登记表一式7份,并附市局批文原件1份。凡未履行备案登记的矿井,一律视同违规建设,项目建成后省局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环保、安全等事项的审批事宜。
  3、各项目建设必须按规定实施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认证制。
  4、经省批准的整合方案中明确直接关闭的矿井必须按照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对于资源整合矿井,在矿井设计审批之前,要确定专人看守,不得组织生产;经批准的设计中明确不予利用的井筒要立即关闭;对整合改造可以利用的井筒,要拆除所有设备、设施,专人看守,改造工程完成后加以利用或炸毁。
  5、对于资源整合的矿井,各建设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结合对基本建设矿井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施工监管责任制,加强对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对安全措施和责任制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八、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完工后,由矿井法人主体向设计批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矿井设计批复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并审批。
 
  九、鉴于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审批任务集中、工作量较大,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一定要从保证国家能源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全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大局出发,认认真真、扎扎实实、从严从快做好项目审查审批工作。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附件:1、山西省××县××煤矿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2、×××煤矿资源整合设计说明书
附件: 附件2内容
附件:3、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备案登记表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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