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链接新闻

“十一五”规划的时代背景

2006/9/29 10:50:52       
    认真分析规划编制的时代背景,从而准确把握时代背景对规划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是编制好规划的一个重要前提。“十一五”规划的时代背景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把握。
  (一)“十一五”规划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胜利实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目标。根据邓小平同志的“三步走”战略,党的十六大明确了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阶段性任务和目标,就是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我们必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研究编制“十一五”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研究提出未来五年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经过哪些阶段,作为五年的阶段性目标如何细化和具体化;作为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阶段,“十一五”期间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今后五年要解决哪些问题,哪些方面要有突破,突破到什么程度等。
  (二)“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们党指导经济工作在理论上和认识上的又一次升华,是发展理念更加成熟的标志。“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成败好差,关键在于能否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能否在规划理念、规划体系、规划内容、规划方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及在各级各类规划中真正贯穿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编制出一个面貌一新的发展规划。
  (三)“十一五”规划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编制的五年规划。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全面部署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十一五”规划既不同于以物质平衡为中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规划,也不同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或者说两种体制“胶着”时期的规划,当然也不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完善条件下的规划。“十一五”规划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又不够完善的体制背景下编制的规划。这是“十一五”规划编制的特殊体制背景。“十一五”规划如何适应和反映这一体制特征,一方面要体现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特点;另一方面要体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宏观调控导向作用的特点。正确区分市场的作用与政府的作用,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是编制规划需要着重考虑的重点问题。
  (四)“十一五”规划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我国加入WTO的过渡期即将结束背景下编制的五年规划。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和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的背景下,编制“十一五”规划要有全球视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我们的一举一动,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关注。同时,由于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很高,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的波动,也极易冲击我国的经济运行。到2006年,也就是“十一五”规划的头一年,我国加入WTO后主要产业和产品的过渡期将结束。以上这些,都已经并将继续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需要深入分析,并做出战略部署,未雨绸缪,妥善应对扩大开放过程中带来的各种挑战。
  (五)“十一五”规划是我国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上升期条件下编制的五年规划。去年我国人均GDP已跃上1000美元的台阶,到2020年将达到3000美元,开始从低收入国家向下中等收入国家迈进。这是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也是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阶段。国际经济表明,这一阶段,对于任何一个成长中的国家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阶段,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时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时期。搞得好,可以使我国保持较长时间的快速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处理不当,不仅经济增长可能出现摇摆、停滞不前,而且会引发社会动荡和倒退。面对这样一个战略机遇期,我们既耽误不起,也失误不得;既要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感,也要有忧患意识。“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要放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发展阶段下去考虑、去应对。
  “十一五”规划编制所面临的这五方面的大背景、新情况,要求我们必须把“十一五”规划编制成为面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贯穿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有着全球性视野的、切实把握并充分利用战略机遇期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导向性强的发展规划。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