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根据国家总体“十一五”发展规划,由发改委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在编制相关领域规划的基础上形成煤炭教育作为煤炭工业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撑体系.发展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煤炭职工队伍是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煤炭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将作为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分规划,由发改委一并发布煤炭教育“十一五”规划纳入行业和国家总体规划框架中,对煤炭教育健康发展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政策措施
之一:采取优惠政策,扩大煤炭人才培养数量
吸引和鼓励优秀青年学生学习煤炭专业和到煤炭企业就业。对报考煤炭主体专业的学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和加分录取,也可实行定向或委托培养。对在校学生愿意学习煤炭专业的,可进行嫁接培养,毕业前一年转专业,提前就业。享受优惠招生政策的学生到煤炭企业就业,学生、学校和企业各方签订协议,规定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
教育部在下达招生计划中,扩大原煤炭高校煤炭专业招生规模。各有关省级教育部门也要相应增加各煤炭职业学院煤炭专业招生计划。对煤炭主体专业及招生计划实行国家管理,专业的撤并与招生计划的调整须经教育部批准。原煤炭院校要积极落实煤炭主体专业招生计划,确保和扩大煤炭主体专业人才培养总量。
继续实行“对口单招”和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教育部逐步增加面向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和三校生“对口单招”院校,扩大招生计划。各煤炭高校和职业院校根据煤炭企业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对口单招、校企订单式培养和委托培养,不断增加培养数量。被批准实施对口单招的院校,要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的原则,确保对口单招学生的培养质量。
加强职业教育,加快实施“煤炭行业职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教育部对已确定的煤炭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加强支持和建设,联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中国煤炭教育协会组织实施,加紧煤炭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课程、教材的开发,强化实践环节,提高培养质量。各煤炭企业要恢复或与煤炭院校联合兴办一批职业院校。
建立“国家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5—6所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20所高等职业院校,重点支持和建设成为“国家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作为煤炭专业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以培养基地为中心,建立辐射全国大中型煤炭企业的人才培养网络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面向煤炭企业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开展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 。
之二:加大投入
提高煤炭专业生均经费标准。国家和各级地方财政要拨专款,用于补贴学校煤炭专业人才培养经费,设立国家煤炭专业学生奖学金,实现煤炭专业学生免费上学。国家财政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奖励考取和学习煤炭专业,毕业后愿意到煤炭企业工作的学生。
建立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筹集资金,作为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国家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煤炭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的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等。
企业、院校等各方面加大对煤炭专业学生资助和优惠力度。各煤炭院校在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分配上对煤炭专业学生倾斜。鼓励煤炭企业在煤炭专业学生中设立定向奖学金和助学金。对于到煤炭企业就业的学生,实行助学贷款优惠政策,减免贷款偿还额度或贷款利息。
之三:完善政策,营造环境,吸引和稳定人才
煤炭企业要遵循人才市场规律,进一步采取倾斜和优惠政策,大力吸引和稳定人才。提高人才的工资水平,改善住房、医疗、养老、失业及子女教育、就业等保障、福利条件。对于条件艰苦和特别重要的岗位,可实行特殊的工资政策。对新到煤炭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可给予一定数量安家费、规定最低工资水平、帮助偿还助学金贷款或利息等特殊优惠措施
。
大力倡导和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给予各类人才以充分的关心和爱护。企业对人才要充分信任,大胆使用,给人才施展才能提供空间,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科学的人才使用机制。对各类人才要重实绩,重贡献,在政策上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煤炭企业要对各类人才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人才的文化、技术和技能水平。制定完善企业专业人才配备标准及特殊岗位就业准入制度。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切实保障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费,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 5%—2.5%的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之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适应行业需要,更新办学观念,突出煤炭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加强实践环节,增加煤炭专业学生到现场实习的时间。煤炭企业要为学生实习提供条件,减免费用,企业可选派有经验的现场技术人员到院校做报告或讲课 .努力培养企业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
加强对煤炭人才教育质量的评估。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煤炭专业人才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煤炭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建立企业现场人才质量反馈系统,对煤炭专业人才培养提出意见和建议。
之六:加强组织协调,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信息,交流经验
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煤炭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领导,组织协调,通力合作,沟通信息行业组织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和沟通院校和企业在培养人才方面的信息和意向全面调查和掌握煤炭教育资源情况,组织对煤炭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调查和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总结推广煤炭企业吸引、稳定人才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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