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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铁路“拒载”不合法企业焦炭

2006/11/10 0:00:00       
山西省经委和山西省焦炭集团11月3日在太原宣布,将在铁路运输环节对焦炭调控“重拳”出击,从3日起,铁路运输部门将“拒载”不合法企业生产的焦炭,同时进一步规范焦炭铁路运输秩序。

根据山西省经委公布的合法焦炭生产企业及合法产能明细表,目前全省共有156家合法焦炭企业,合法产能为8251万吨,其中已投产7007万吨。铁路部门将“拒载”不合法企业生产的焦炭,转而重点支持合法企业的铁路运输。

根据规定,违法生产的焦炭今后将得不到铁路部门的运输计划安排。铁路部门核定各企业铁路运输月度计划量不得大于核定的合法产能,严禁大型机焦企业收购经销各类非法生产的焦炭。所有通过铁路发运焦炭的单位每月向山西省焦炭集团申报焦炭铁路运输计划时,必须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上加盖焦炭货源企业印章,同时出具焦炭生产企业提供的焦炭货源证明,否则,将不列入铁路运输计划。

为防止焦炭企业超产,山西省规定,凡是焦炭企业提供的货源证明量超过其合法产能部分,该企业的货源证明作废,铁路部门不得为其安排运输计划。凡是不按规定程序申报铁路运输计划的单位,将被取消焦炭铁路运输经营资格。

目前,我国焦炭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以山西为例,2005年合法的焦炭产能为8000多万吨,而加上在建和新建成的项目,产能至少超过1.5亿吨,大大超出发展规划。同时,焦炭行业还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突出、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而违法、违规焦炭建设项目是导致焦炭行业发展混乱的重要因素,此次出台的调控措施意欲从运输渠道入手,卡住“出口”以抑制非法、违规焦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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