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煤矿复产验收情况 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按照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和部署,
此次督查,共历时8天,行程近
此次督查,按照省局要求突出了六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完成了相关任务。一是认真全面地听取了所到市、县(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督促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此次督查得到了有关市、县(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每次汇报会均由政府主管领导主持或亲自汇报,并带领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管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陪同督查组深入基层和矿区开展工作。
二是对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瓦斯治理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等情况进行督查。在听取各市、县(市)整体工作进展的汇报后,深入矿区和矿井进行实地察看,对8处煤矿提出了19条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
三是对2市、4县(市)所属全部煤矿春节期间停产检修和节后恢复生产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复产验收工作进行了督查,严格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7〕6号)精神。酒泉市组织了全市煤矿复产前的安全大检查,制定了复产整顿整治验收方案,并按照“逐矿逐井检查验收,合格一户开工一户”的标准落实复产验收工作,全市42户煤矿(其中新建7户、技改2户)目前通过验收开工的有12户;张掖市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煤矿复产实行“三统一”,即统一验收程序、统一验收标准、统一验收重点,截止目前全市87户煤矿中经检查验收达到复工条件的有31户。
四是对部分市、县(市)所属重点煤矿进行集中执法监察。根据兰州监察分局监察四室平时监察所掌握的情况,对1处煤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下达了“监察意见书”。
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讲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查组利用多种场合和形式,广泛开展了宣贯活动,组织宣讲会6场次,听众达到300多人,既有政府和监管、行管等部门的干部更有煤矿企业的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宣讲的内容,主要包括近期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尤其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深入打好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认真做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学习贯彻《司法解释》与《暂行规定》和《条例》等三部“重要法规规章”以及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设备产品的检测检验等方面。由于准备较为充分、内容较新且丰富、形式多样,得到了大家的较高评价和普遍欢迎,许多同志认为听了宣讲就像上了一堂政策教育课、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课,不仅受到了教育还深有启发,对今后的工作是一次促进,并表示要进一步深入地学习和领会,切实掌握有关政策和法规。
张怀江副局长在多种场合的讲话、宣讲中反复强调: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扎实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健康发展,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居安思危、言危思进;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原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及构建和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等理念,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要进一步落实好煤矿安全监管主体、煤矿安全责任主体“两个责任制”,在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要切实加强小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种管理制度和规章,下大力气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注重引进学历高、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加大安全投入,搞好培训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做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把国家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搞好煤矿整顿关闭、整合技改和管理强矿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任务完成、目标实现;要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和政策法规,严厉防止和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坚决刹住歪风;要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认真做好和完成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是在督查期间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和小煤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中带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研,总结了一些部门和企业的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
来源: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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