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禹煤电一矿对矿井领导、区队干部、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职能科室人员的月下井带班次数做了硬性指标,对下井带班的主要任务和注意事项也做了相关规定。在带班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各种“三违”行为的发生。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险情,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科学抢救,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理。为防止制度流于形式,该矿严格执行入井、升井和班中汇报制度,并规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必须查出隐患,对没有查出隐患的视为无下井。调度室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考勤制度和下井带班登记台账,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做好考核工作并每月通报一次,对下井次数达不到规定和带班指挥生产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要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由于该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责任制,保障了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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