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公布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无偿划转平煤集团3%股权公告:5月20日,ST平能接到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5月19日,平煤集团收到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通知,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当日签署了关于无偿划转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以2008年4月30日平煤集团经审计的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以2008年4月30日为划转基准日,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无偿划转其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3%股权及相关权益。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向中国国电集团无偿划入平煤集团3%股权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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