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山西省煤炭运销管理体制的变化,保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城市居民生活用煤需求,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12月21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下发调整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审批程序的通知,今后对重点行业用煤在货运上将优先安排。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说,今后,各单位铁路运输计划的编制要依据在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省内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及日常执行中,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优先保证电力、冶金等国家重点用户的煤炭外运,优先保证产品质量好、有市场需求的煤炭外运。
据了解,对于煤炭月度运输计划,山西省各煤炭企业(矿点)的铁路运输月编计划,将由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受理并进行审批后,在其“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上签“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铁路运输计划专用章”;对于煤炭日常运输计划,被列为铁路大客户企业(矿点)的铁路运输日常计划,将由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运输计划处受理并进行审批后,在其“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上签“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铁路运输补充计划专用章”。铁路大客户以外企业(矿点)的铁路运输日常计划依据各铁路局管辖范围,属太原铁路局管辖范围的企业(矿点)的日常计划由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运输计划处受理并进行审批后,属北京、郑州铁路局管辖范围的企业(矿点),由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北京、郑州办事处负责审核,并上传中国煤炭交易中心。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说,今后,有煤炭铁路运输需求的单位将依据审批鉴章后的“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分别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及其北京、郑州办事处专用网络终端上统一录入,大客户企业(矿点)的铁路运输计划录入 “中国铁路商务网”;铁路大客户以外企业(矿点)的月编计划及日常计划录入相关铁路局的“货运营销及生产管理系统”。
来源:山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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