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境内一有证矿井因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执行安监部门下达的《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核定通知书》,被六盘水市安监局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责令停产整顿。
据介绍,这家被处罚的煤矿叫盘县湘桥煤矿,位于盘县石桥镇。今年10月15日,由六盘水市安监局牵头,国土、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合组成调查组,就湘桥煤矿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调查组发现:煤矿矿井处于煤与瓦斯突发的危险区域,但矿方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未对开采煤层作出突出危险性鉴定,未按突出煤层对该区域进行管理;该矿井新系统0520掘进头与运输石门掘进头、0503采煤工作面违反规定形成串联通风,井下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物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该矿新系统未按规定安装完善井下通讯、风压和防尘供水“三条生命线”系统。另外,2007年5月3日,六盘水市安监局对该矿下达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核定通知书》,由盘县安监局片区安监站送达,但迄今为止,该矿未缴存。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六盘水市安监局决定对盘县湘桥煤矿做如下处理:一是暂扣其相关证件、责令该矿实施停产整顿;二是对该矿以及煤矿法人兼矿长王小龙分别处以50万元和3万元的罚款;三是要求该矿于今年12月31日,按规定缴存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50万元。同时,对该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要求矿方于今年12月31日之前整改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来源:贵州都市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