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晚,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油化建)公告称,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同意,公司国有股东吉化集团公司(下称吉化集团)将所持的约1.19亿股中油化建股份,转让给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煤集团)。
山煤集团为山西省国资委全资拥有,以煤炭生产、加工、运输及内外销为主业。吉化集团2008年12月与山煤集团达成了上述交易。根据协议,山煤集团将其旗下七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炭贸易公司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与吉化集团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这一交易除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和山西省国资委批准外,还需报证监会通过。
根据中油化建公告,转让完成后中油化建股本仍为3亿股,山煤集团将持有中油化建约39.75%股份。
不过,中油化建此前已经表示拟以5.9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股股票,向山煤集团收购其持有的三家煤炭开采公司、18家煤炭贸易公司的股权等,故山煤集团为中油化建潜在控股股东。
2月3日早盘,中油化建股价有超过7%的涨幅。
附:“中油化建”公布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告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3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抄送的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公司国有股东吉化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 11926.601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5%)转让给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SS)(下称:山西煤炭)。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山西煤炭持有公司11926.6015万股股份。
来源:财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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