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山西襄汾“9·8”溃坝事故中包括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襄汾县原副县长在内的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因涉嫌渎职犯罪被临汾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侦查,山西省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原副局长桑海明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史樊元涉嫌玩忽职守罪;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原正处级调研员郝满堂涉嫌滥用职权罪;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总工程师郭宏安、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王有顺、襄汾县原副县长韩保全涉嫌玩忽职守罪。
检察机关认为,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在日常工作和专项检查中,对襄汾县境内的山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非法生产、违法占用土地、非法建设使用废弃尾矿库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该公司长期非法生产,违规排放矿渣,给尾矿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9·8”重特大溃坝事故的发生。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山西襄汾溃坝事故
2008年9月8日8时许,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至少26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导致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库,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整改指令不落实,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得力。因溃坝事故,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民职务被免。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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