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却没有上报,近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渭南监察分局与蒲城县相关部门共同查处了蒲城县秦家坡煤矿“38”瞒报事故。
昨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渭南监察分局相关负责人说,3月8日,蒲城县秦家坡煤矿发生一起井下冒顶事故,致一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接到举报后,4月6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渭南监察分局以及蒲城县安监、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调查中,矿方承认了事故事实。
据了解,死者魏某,今年39岁,泾阳人。截至目前,矿方对家属的善后工作已结束。按相关规定,在此次瞒报事故中,矿方将被处以数十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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