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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事故企业“黑名单”将适时公布

2009/6/3 10:04:13       

 2日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开展治理,守好 “安全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并将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 “黑名单”。

  重点监督治理不力单位

  据了解,此次行动涵盖全省各地区、各行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建筑施工、冶金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江西省要求,从现在起到9月份,重点是要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10月份到12月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公布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

  为开展好“三项行动”,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主要有:将在相关企业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员工招进来后先送到学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同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并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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