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新闻

陕西黄陵矿业创新营销模式 煤电路三方联手互惠共赢

2009/6/18 12:16:11       

陕西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华电蒲城电厂、西安铁路局三方代表共同签订了“确保黄陵供蒲电200万吨电煤运输三方合作协议”。这标志着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在创新营销模式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也是国内煤、电上下游企业和铁路部门为共同应对金融危机、抵御市场风险的一次有益尝试。

  三方合作协议规定,矿方提供足量资源,电方按需求均衡排定并自行提报计划、保持供应稳定,路方均衡组织运输、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量完成;三方合作的200万吨电煤运输采购量,不占黄陵矿业铁路运输考核基数,可为黄陵矿区增加铁路运量200万吨。

  近年来,西安铁路局不断加大战略装车点的倾斜力度,一直要求矿业集团公司在梅家坪、新丰镇装车发运。据测算,黄陵矿业集团公司煤炭产品经过汽车转入两战略装车点发运,虽可增加煤炭发运总量,但要增加销售成本40至50元/吨。

  通过此次合作,黄陵矿业集团公司仅增加成本费用5元/吨,可大大节约销售成本。协议还约定,铁路运杂费全部由华电煤业直接支付,减少了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因垫付运杂费占用的流动资金,提高煤炭销售运行质量。与此同时,这一协议也有利于降低华电蒲城电厂的煤炭采购成本,提高煤电双方的经营效益。三方合作有助于矿业集团公司煤炭产能的充分释放,有助于西安铁路局货物运输量的大幅提升,也有利于保障华能蒲城电厂电煤的稳定供给。

来源:经济参考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