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各矿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广西合山煤业公司根据公司实际,制订了《合煤公司二00九年十至十二月份煤炭生产奖励办法》,明确了规定了在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无违规销售现象,完成产量指标的按各矿商品煤热值给予每吨3.0元-8.0元的奖励。
第四季度是煤炭生产的黄金季节,合煤公司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机时出台了煤炭生产奖励办法,在该公司东矿、三矿、六矿、八矿、九矿168南斜井等有条件的矿井实施煤炭生产奖励办法,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要求在坚持安全第一方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各矿务必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提高工作面单产单进上下功夫,多产煤、产好煤。从10月起至12月止,凡矿井当月实现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执行公司销售制度,无违规销售现象;完成产量指标的公司将按不同矿井商品煤热值给予奖励。这上奖励办法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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