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周四(12月17日)起将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
根据公告,本期债券期限8年,附发行人第5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存续期内前5年的票面利率为5.45%;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 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前5年利率加上上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回售登记期为自2014年11月27日起至2014年12月3日止的5个工作日。投资人行使回售权须在回售登记期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视为投资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人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中国境内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购买,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发行首日(2009年12月17日)至2009年12月23日。
本期债券无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债券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和中金公司,副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分销商为太平洋证券、华林证券、江南证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鑫证券。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将用于柠条塔矿井项目、红柳林煤矿项目及张家峁矿井项目,项目总投资55.57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神府南区柠条塔矿井项目,5亿元用于神木红柳林煤矿项目,5亿元用于神木张家峁煤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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