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华新B股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通过关于收购湖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简称:京兰水泥)的议案,在双方约定2009年12月26日的时限内,未能完成本次收购。此后,京兰水泥立即致函公司,提出中止相关合作协议的履行。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京兰水泥于近日支付给公司2000万元的违约补偿金。至此,公司对京兰水泥的收购事项中止。
来源:中国水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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