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3日发布消息称,预计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现有水平上将略有下降,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涨幅在2%-2.5%之间,处于温和上涨区间。
在《一季度价格将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一文中,发改委指出,从后期走势看,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保持基本稳定,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水果、蔬菜、水产品等鲜活农副产品价格开始季节性回落;受供应充足、需求减弱等多种因素影响,猪肉等价格也将继续下跌;节后国内生产资料价格虽有所上涨,但对下游消费品价格影响有限。
在分析了上述三个因素之后,发改委认为,3月份CPI将较现有水平略有下降,总体而言,一季度的CPI涨幅在2%-2.5%之间。此外,发改委还分析了2月份CPI同比增幅的因素构成。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了1.5%,2月份CPI同比增幅则是达到了2.7%。
发改委认为,2月份CPI同比增幅超出市场预期,主要是受春节和雨雪灾害天气偏多等季节性、临时性因素影响。在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7个百分点中,翘尾影响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约为1.8个百分点。其中,鲜果、鲜菜、水产品价格上涨合计影响1.2个百分点,占新涨价因素的66%。从环比来看,2月份CPI环比上升1.2%,也低于过去4年春节所在月份1.25%的平均涨幅。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2月份CPI同比涨幅超出预期,但作为影响物价重要因素的粮价仍然保持在基本稳定的水平。发改委指出,受国家继续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实行临时收储政策等因素影响,国内市场粮食价格稳中有升。数据显示,2月份国内小麦、玉米和稻谷三种粮食全国平均收购价格环比上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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