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日前下发《关于平朔东露天煤矿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晋煤办基发【2010】257号),同意平朔公司请示意见,并明确平朔东露天煤矿项目可于2010年4月12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工期24个月。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上报的《关于平朔东露天煤矿项目开工建设的请示》,先后经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8]1337号进行核准,核准建设规模2000万吨/年,山西省发改委以晋发改设计发[2009]1510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函[2010]9号批复安全专篇设计,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6]645号批复环境影响报告。
目前,该项目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择了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朔州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进行矿井、洗煤厂、铁路等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已与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公司、山西中太建设监理公司签订,质量监督已在煤炭工业平朔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登记。矿井的前期准备工作及“四通一平”工作已全部完成,已具备正式开工建设条件。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要求该公司监督该矿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各专篇设计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管理、精心组织、确保矿井建设与各专项工程及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成投产。
二、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严格作业规程,规范作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杜绝施工过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尽最大可能控制临时占地,减少施工期间对地面植被、土壤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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