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长期以来是汝城县的基础产业,矿业经济已成为该县三大经济支柱之一。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该县出台了矿山企业恢复生产审批程序,矿山企业需恢复生产,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国土、安监、环保和公安等相关部门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该县整顿和规范矿业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予以恢复生产。通过此举,构建了规范的监管体系,杜绝了非法采矿行为死灰复燃,确保了矿业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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