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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狮水泥被评为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2010/8/31 10:30:18       

  近日,浙江省经信委公布了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首批10个示范园区和100家示范企业名单,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是金华市唯一入选的水泥企业。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也是水泥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浙江红狮作为国家“十一五”节能行动的千家企业之一,十分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按照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兰溪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开展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主题的节能降耗活动,大力创建“节约型企业”、“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节能减排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构,积极实施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积极谋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走出一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工业化之路,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万元产值能耗等均逐年下降,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先后被授予浙江省“绿色企业”、浙江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据了解,浙江省经信委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浙政办发〔2009〕61号),开展了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首批10个示范园区和100家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本次被授予的首批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由各市经贸委(经委)推荐,经专家组审核、实地考查、研究讨论后确定。

来源:中国水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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