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煤矿制定了领导干部下井时控表管理制度,以落实领导下井制度。
该制度规定;该矿业务科室正职(生产部分管机运副主任、分管调度室副主任)及以上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填写时控表,由矿安监处信息站负责考核建立台帐,每天统计各级管理人员得分情况,月底由经营部负责落实奖罚;各专业管理人员下井携带所必需的检测工具及时控表,认真填写发现的隐患;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所检查的路线、地点、采掘工作面,要在时控表内填写清楚;管理人员上井后把时控表交井口考勤室,由信息站收集、汇总、筛选信息;凡是不填写时控表、隐患条数达不到5条、隐患分类不清、字迹潦草的,下井指标作废;凡罚款与现场不符的,对责任者罚款20元;凡检查路线8小时内发生事故,属检查人员不负责,隐患得不到处理造成的,按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处理,由安全信息站根据事故通报落实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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