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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58名驻矿安监员身份待遇得以落实

2010/9/20 13:29:50       

        仁怀市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前身是驻矿监察员,自2005年9月通过公开招聘派驻地方煤矿,性质为临时聘用人员。几年来,这支队伍工作在矿上、吃住在矿上,工作环境艰苦,为地方煤矿安全工作起到了前哨作用,认真督促煤矿企业抓安全除隐患,有效预防和避免了一些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仁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受政策和地方财力的影响,现目前工资待遇每人每月为1100元,加之现在对煤矿安全监管要求越来越高,问责力度大,工作与待遇不相对称,导致许多驻矿监察员消极怠工,不安心驻矿监管工作,更有甚者想辞退工作的念头,严重制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黔安〔2010〕7号 )要求,为进一步明确驻矿安全监管员身份、合理提高工资待遇,充分调动这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现场管理,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近日,仁怀市人民政府召集市政府办、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驻矿安全监管员身份、待遇等问题。

       会议明确,同意原招聘并通过省安监局执业资格考试的58名驻矿监察员身份为驻矿安全监管员,属安监局非在编专职人员,其工作职责是协助安监局对所驻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工资待遇(含奖金、福利)及工资增长机制比照事业单位普通工人标准执行,工龄自之前签订招聘合同之日起计算,安监局每年度与在岗的驻矿安全监管员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待遇从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结合《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制定《仁怀市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管理,让这支队伍真正发挥作用,为仁怀煤矿安全监管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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