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2010年郑州市煤炭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开班仪式在登封市绿源农庄多功能报告厅举行。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王志远作动员讲话,登封市领导致欢迎词,标志着郑州市煤炭系统新一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换发郑州市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全面启动。
本次培训为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及当前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期2天,分两期进行。培训中邀请到河南省煤监局执法监督处、郑州市检察院和郑州市法制办公室等单位的领导和行政法律专家,对来自郑州市辖区煤炭系统近3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炭行政执法实用的法律法规,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及当前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的关联;行政执法的基本理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行政执法的知识,并结合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诉讼活动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进行讲解。
通过本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郑州市煤炭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拓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视野,树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的思想,为郑州市煤炭行业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文明的行政执法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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