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山东、宁夏成为开展推动建材下乡试点,探索各类推动建材下乡的具体措施、操作办法和工作模式,为制定建材下乡政策提供经验。
现阶段,推动建材下乡主要是推动农房建设所需的大宗建材下乡。为保证试点工作效果,在试点期间,建材下乡以推动水泥产品下乡为主。
中标建材(水泥)企业的经销网点必须报试点省区相应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原则上不得变更。已备案经销网点应张贴明显标志,醒目公示产品价格,接受公众监督。推动建材下乡由地方财政承担相关支出。
来源:天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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