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甘肃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在兰州签署了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合作协议和开发性金融支持甘肃省县通二级公路整体改造合作性协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伟平等省上领导和国家开发银行行长蒋超良,省工信委主任李平出席签约仪式。煤电集团公司领导王䶮明、田靖安、陈其明参加签约仪式。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作为甘肃省能源板块的循环经济重点示范企业,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工信委的大力支持。在热烈的掌声中,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王䶮明代表集团公司与省工信委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三方意向性合作协议。
国家开发银行和甘肃省签订的共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合作协议,将共同推进甘肃循环经济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协议签订后,国家开发银行同甘肃省合作编制循环经济系统性融资规划,向甘肃省循环经济重点企业和项目及县通二级公路整体改造提供1000多亿元意向融资额度。在签订协议中,窑街煤电集团公司与省工信委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36亿元循环经济项目资金支持协议,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将在信贷政策、融资方式、资金安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差异化支持。
近年来,窑街煤电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了“以煤为主、多业并重、循环经济、综合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实施煤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为目标,利用煤矿独有资源和伴生资源优势,着力打造 “煤、电、化、冶、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实施煤电联营、油页岩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冶炼产业和建材产业。目前,集团公司已初步形成煤炭、电力、化工、冶炼、建材五大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实现了煤矿废弃物综合利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来源:窑街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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