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国秦发发布公告称,以16亿元人民币(18.7亿港元)收购华美奥能源集团32%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中国秦发将成为华美奥能源最大单一股东,并可能进一步收购不少于19%的股权。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指出,10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在11月9-1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全国煤炭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十二五”期间煤炭工业的总体规划,均明确指出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和深化煤炭行业内的兼并重组工作,大力提高我国煤炭行业的集中度。未来我国煤炭生产将以大型煤炭企业、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基本形成稳定供应格局。
虽然在《意见》中以及相关部门在多个地方都提到要支持煤矿兼并重组主体的多元化,支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参与到新一轮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去。但是,对于中小型的民营煤炭企业来说,在这样的兼并重组过程中无疑是处于弱势地位。就拿华美奥能源集团来说,在2009年启动的山西煤改工作中,华美奥能源与山西省内其他的几大煤炭企业成为了朔州煤改的主体,通过收购兼并达到了300万吨的产能,最终是符合了山西省的相关要求。但是相对于山西省内的国有煤企动辄几千万吨的产能来说,华美奥能源这样的民营煤炭企业的生存能力还是显得不足,更别说参与到新一轮的兼并重组中去。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此次中国秦发收购华美奥能源可以说为国内的民营煤炭企业提供了一个范本,通过民营企业之间的联合,来壮大自身的力量,避免被即将到来的新一轮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浪潮所吞噬。而民营企业通过联合的方式,也可以将企业做大做强,与大型的国有煤炭企业同台竞争。同时,对于中国秦发与华美奥能源来说,他们之间的合作更是直接将产业链打通,从煤炭生产到煤炭运输与销售实现了产运销的一体化,这也解决了诸多民营煤炭企业只有生产能力没有销售渠道的缺点。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煤炭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随着“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内兼并重组的深化,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所占据的市场份额将会大幅提高,对于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来说,他们一般都拥有较为成熟的销售渠道,这将进一步挤压国内煤炭贸易商的生存空间。因而,煤炭贸易商与煤炭生产商相结合可能会成为今后煤炭行业的一大趋势。
来源:中国经济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