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港股11月24日讯 据港媒报道,国企的企业管治水平再次为人诟病,兖州煤业(1171)被中国证监会谴责,要求改善包括独立性、公司规章制度及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但集团昨天没有公布改善的措施。
根据兖煤昨天A 股发出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于7 月21 日至30 日向集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企业管治方面出现多项问题,故于近日发出《关于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集团改善。
与母公司关系未厘清
其中一项谴责针对集团和母公司兖矿集团的关系未能清晰厘清,影响集团的独立性,例如集团及旗下子公司、所属机构的半年度生产计划和资金计划等,均由母公司安排,而集团本身的机构调整、部门设立,甚至人事任免,都是先由母公司决定,然后才让董事会审议。
中国证监会要求兖煤严格遵循独立性要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之间严格分开,财务和部门应保持独立。
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发现,集团《公司章程》有多项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不符的情况,例如股东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和相关时限规定、全体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至于规范运作方面,兖煤的董事会至今还未设立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同时,审计委员会也没有认真处理相关的文件,故出现日期错误和空白签字页等问题。
兖煤在公告中只表示,相关部门会认真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方案,但没有提及改善措施的内容。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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