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拉开了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序幕。
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铁路运力一直处于比较偏紧的状态,是制约我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顺利进行的瓶颈,多年来,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重点一直是铁路运力配置。
国家发改委根据2010年全国跨省(自冶区、直辖市)煤炭铁路运输完成和合同履行情况,结合新增资源和铁路运力,提出了2011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指导框架。《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出,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要重点保障电力、化肥、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的煤炭需求。加大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区)煤炭外运能力,新增铁路运力优先安排大型煤矿,保障重点电厂新增机组用煤。引导供需企业将2010年度单笔数量在30万吨以上(含30万吨)的重点电煤合同续延至2011年度,铁路运力配置维持上年水平不变。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年度铁路运力配置优先安排。对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不予增加运力。
我国2010年跨省(自冶区、直辖市)煤炭运力配置调控目标为90660万吨,其中,电力72160万吨,钢铁(有色)9080万吨,化肥(化工)2400万吨,居民生活3470万吨,出口3540万吨。
国家发改委《通知》发布的2011年跨省(自冶区、直辖市)煤炭运力配置调控目标为93200万吨,比今年增长2.80%。其中,电力76900万吨,比今年增长5.32%,钢铁(有色)9453万吨,比今年增长4.11%,化肥(化工)3484万吨比今年增长45.2%,居民生活3363万吨比今年下降3.08%。(李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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