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淮南市预防小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规定》。至此,该市小煤矿管理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
淮南市作为国家重要的亿万吨煤生产基地、国有大型煤矿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同时,还有33对小煤矿主要开采报废矿井的残余煤、生产矿井报废采区残余煤和大矿遗弃的D、E组煤。小煤矿产量低,生产落后,零星死亡事故多,安全风险问题十分突出。据淮南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此次颁布的《规定》共有23条,其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小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了预防小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障措施,并明确细化了小煤矿停产整改和关闭的具体情形。
来源:安徽日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