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颁布的港口费用标准:
1、散货物流中心火车下线至入库包干费:9.90元/吨。
2、散伙物流中心皮带长廊集港运输包干费:11.30/吨。
3、散伙物流中心内货场的存栈费:依据散伙物流中心相关货场鉴定的费率进行结算。
4、火车进入煤码头经翻车机接卸、存储并装船的煤炭,港口接卸装船包干费:23.70元/吨;码头过磅费:0.30元/吨;代理费:1.00元/吨;堆存费按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颁布的标准执
行交纳。
5、煤炭在散货物流中心内货场存栈集港装船,出库集港时必须在散货物流中心所属磅房过磅衡重。
(1)单船装载量在5000吨以下(含5000吨)的情况:
装船包干费:14.60元/吨;码头过磅费:0.30元/吨;代理费:0.50元/吨。
(2)单船装载量在5000吨以上的情况:
装船包干费:13.60元/吨;码头过磅费:0.30元/吨;代理费:0.50元/吨。
6、煤炭在散货物流中心以外货场存栈集港装船的情况和虽然在散货物流中心存栈集港装船,但是没有在散货物流中心所属磅房过磅衡重,造成《南疆煤炭装船确认单》缺失的情况,应按以下
标准结算费用:
装船包干费:18.1元/吨;码头过磅费:0.30元/吨;代理费:1.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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