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厅日前召开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脱硝工作会议,列出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具体时间表,已有脱硝设施的企业擅自停止设施运行和逾期未完成脱硝设施建设的企业一律停产。
据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介绍,根据环境保护部对湖南省2011上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结果显示,上半年湖南省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上升8%。加上“十二五”湖南省2011年核定要完成9%的减排量,下半年总计要完成17%的氮氧化物减排任务,湖南省氮氧化物2011年下半年完成任务十分艰巨。
会议要求,湖南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脱硝设施与水泥生产设备纳入同步管理,并设置专人维护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建立健全脱硝设施的运行检修规程和台账日常管理制度;所有建成运行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在2011年底前安装氮氧化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运行数据、记录等相关资料至少保存一年。
各级环保部门要完善氮氧化物在线监控和日常监督性监测。湖南省环保厅大力支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脱硝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对脱硝设施建设运行正常的企业,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
谢立还特别强调,在2013年底以前,湖南省水泥行业必须根据此次会议的安排推进各项工作。全省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2000吨/日以上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脱硝效率达到3%以上;熟料生产规模4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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