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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督促沈煤集团履行承诺 红阳能源两年内获注优质资产

2012/7/27 8:49:29       
在证监会相关部门的监督之下,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未完成的股改承诺终于有了明确的完成时间。沈煤集团承诺两年内将优质资产注入到红阳能源之内,并称正在运筹上述承诺事项。
  
  红阳能源昨日发布公告,称于7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起因是沈煤集团于2006年7月在股改时曾承诺“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适时注入优质资产”。但是,截至目前该承诺事项尚未履行完毕。
  
  收到辽宁证监局的《决定书》后,红阳能源立即向沈煤集团进行了转达,沈煤集团表示,关于对红阳能源股改期间所做的五个方面的相关承诺,除目前正在运筹的上述承诺事项外,其他关于三年利润不低于2100万元的承诺,帮助红阳能源解决不低于6000万元账面或有负债的承诺等都已经按期履行完毕。沈煤集团将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相关承诺。
  
  根据公开信息,沈阳煤业集团是2001年由原沈阳矿务局改制成立的,有沈阳、黑龙江、内蒙古三个矿区,企业资产总值316亿元,职工4万余人。2011年,沈煤集团总收入为240亿元,名列2011年中国工业企业500强第378位、全国煤炭企业100强第28位。2010年集团公司煤炭产量超过2000万吨。
  
  昨日,红阳能源收于7.14元/股,微涨0.28%。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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