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泸州市原煤生产企业情况,提高原煤生产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按照上级要求,泸州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原煤生产企业清查工作,在清查中过程中,实现“三到位”,确保了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组织布署到位。市统计局接到上级通知后,庚即将工作布置到区县,各区县统计局根据实际,会同相关乡镇(街)和职能部门将清查工作细化到企业,落实到人头,确保此次清查工作有领导负责,有具体人员落实。
二是企业配合到位。由于宣传得力,组织力度大,各原煤生产企业都积极配合此次清查,按照清查表的要求如实报告企业相关情况,自觉提供相关证件资料供清查人员查阅,且就企业在统计数据报送,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积极向清查人员反映,确保了这次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性。
三是基本情况掌握到位。在清查过程中,清查人员除听取企业人员汇报以外,还对企业原始资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对每一样证照进行了实地查看,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认真记录,对企业统计工作中存的问题当面提出整改建议,基本掌握了企业真实情况。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