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煤矿关闭实行“五级”签字负责制,确保煤矿关闭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将被纳入整顿关闭范围的煤矿关闭到位。
2006年,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10年,全省保留小煤矿1300处;小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有较大幅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确保4以下,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3以下等目标。截至目前,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已达此目标。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仍存在多发和高发现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通知要求,煤矿关闭实行“五级”签字负责制。被关闭煤矿业主、工作组、专家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关闭资料上签署意见(县级人民政府应同时报请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煤矿管理权属原则,对被关闭煤矿成立由市级或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切实做到一矿一工作方案、一矿一工作组、一矿一专家组。要督促每个被关闭煤矿建立一套完整的关闭档案,并报省煤矿重组办备案。同时,督促每个被关闭煤矿的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矿井关闭工作和职工安置、债务清偿等善后事宜。
为确保煤矿“关牢封死”,通知要求每个被关闭煤矿的关闭实施方案须经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查批复后,严格按关闭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井下设施、设备安全拆除。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加强煤矿关闭后的日常监管,严防关而不死,严防偷采盗采。
通知要求,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对每个被关闭煤矿制订一套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机构、责任主体、责任人以及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一对一地做好被关闭煤矿业主工作,加强疏导,确保社会稳定。
通知还要求严格做好被关闭煤矿的公告工作。各地被关闭煤矿名单、决定、公告,必须以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公告。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