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十一五 -> 安全生产

北京煤监局办事处规范煤矿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标准

2004/9/16 0:00:00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规定“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北京市的煤矿由于受煤层地质条件的限制,有一部分煤矿目前采用的采煤方法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根据北京市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以京煤安监〔2004〕50号文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关于本市小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现状的情况报告》向北京市政府进行了报告,市政府有关 领导批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依法严办”。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2004年9月14日上午,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组织北京市发改委、参与北京市煤矿安全评价的北京桑莱咨询中心、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等中介组织的有关负责人及北京市煤炭行业协会的专家就两个安全出口的标准,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
    与会人员结合北京市煤矿的赋存条件和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积极可行的建议。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各煤矿应根据各自的煤层赋存条件,探索适合自己的采煤方法,有条件的煤矿应积极探索使用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和壁式工作面采煤法。但是不管采用何种采煤方法,必须达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矿井至少有两个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的条件。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