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毅 中
2006年2月5日
同志们:
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我们召开视频会议,主要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家宝总理、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集中精力抓好当前的各项工作,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刚才,调度中心同祥同志通报了一月份及春节期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北京、山东的同志做了发言,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山西、河南的同志汇报了节日期间两起事故的简况,事故仍在调查中,初步看,教训深刻。铁锤同志就下一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我都同意,请同志们抓好落实。
下面根据党组讨论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巩固元月份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深刻吸取春节期间两起特大事故教训,继续下功夫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月份,全国共发生事故68653起,死亡10355人,同比分别下降4.2%和2.1%。大部分地区、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比较稳定。特别是春节期间,北京等一些城市在实行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情况下,保持了较好的安全秩序。这是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精神,落实七项断然措施,开展元旦、春节之前各项安全专项治理的结果。但是,就在我们三令五申、一再叮嘱的情况下,河南林州市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1月29日还是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件,死亡36人,重伤8人,轻伤40人。2月1日,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寺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3人,重伤6人,轻伤47人。可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容不得我们有半点松懈。
河南林州烟花爆竹仓库爆炸原因初步查清,虽然省公安部门立为刑事案件,需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性质,依法处理,但暴露了在安全管理和监管上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漏洞。如安全距离不够、超药量存放、没有执行值班巡检、在安全评价、安全许可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上存在问题等,暴露出该企业严重违反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而有关地方和部门监管不认真、不负责,教训十分深刻。要继续查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各地都要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生产、储运、销售、燃放、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加强治安保卫,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守法燃放,文明燃放。
山西晋城寺河煤矿是投产不久的国有重点大矿,事故暴露了在井下密闭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瓦斯抽放、能力核定等方面存在缺陷和重大隐患。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该矿为高瓦斯矿井,2002年11月投产验收为400万吨/年,2005年实际产量高达1026万吨,核定能力增至1080万吨/年。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80米3/分,其中风排瓦斯288米3/分,约占60%,抽采瓦斯量为191米3/分,约占40%。事故必须深入调查,一定要严格查找管理和技术上的漏洞和问题,务必抓住不放,严肃追究责任。此事故抢救比较及时,但危险极大,一定要举一反三,特别要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的监管、新投产矿井的监管。
两次事故发生后,家宝总理,永康、建敏国务委员都做了重要批示。总局派出孙华山、王树鹤同志分别带队赶赴现场协助地方调查处理。根据初步调查的情况,我们分别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向全国发了通报。家宝总理批示:煤矿安全隐患甚多,应该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贯彻总理指示,总局党组研究决定,春节后到"两会"期间开展一次煤矿安全督查。刚才铁锤同志已经做了部署。要求各地、各煤矿节后到"两会"期间开展煤矿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各地要按照《特别规定》要求监督检查。督查和重点一是已决定关闭的矿井是否已关实关死,特别是关闭工作落后的地方要迎头赶上;二是节日期间停产检修放假的煤矿,恢复生产是否落实了安全措施;三是抓住国有重点煤矿的隐患不放,落实整改,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总局和煤监局将对湖南、贵州、重庆、河北、山西、安徽、新疆等七省区市进行督查,督查的结果将报国务院。希望各地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学习领会家宝总理讲话的深刻含义,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
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高屋建瓴,言简意赅,针对性强,讲得很深刻,听了受鼓舞,深感责任大,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学习总理的讲话,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搞好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企业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等重特大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我们要看到工作上的差距,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学习总理的讲话,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十项任务。总理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总理讲的"三个坚持",特别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抓安全工作的重要法制思想和管理思路。按照这个思路,强调当前和今后要重点抓好十项工作,尤其是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有利的经济政策等,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化,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明显好转、根本好转的良药。我们一定要把握要点,结合实际,细化分解,抓好落实。
学习总理讲话,要把握好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四项具体要求。一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监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三是必须严肃法纪、令行禁止,把已经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可信可学的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行为,要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总局提出要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四个突破"是今年工作的重点目标。
(一)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上实现新的突破
2006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控制指标是在2005年实际死亡人数的基础上下降3%,其中煤矿下降3.5%;特大事故的起数下降5%,其中煤矿下降7%。这个目标下降幅度不大,但要实现也不容易。不同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寻找切入点,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寻求新的突破。在煤矿安全中,必须继续打好瓦斯治理、关闭整顿两个攻坚战,必须加强各类煤矿、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
在瓦斯治理上,要坚决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规定,强力推进"先抽后采"。不论是新建矿井,还是老矿井,只要是高瓦斯矿井就必须抽放,否则就不准开采生产。要把"先抽后采"写进有关法规,强制执行。包括低瓦斯矿井在内的所有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继续用好30亿元国债资金,扶持带动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做好煤矿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及其后续工作,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严防核定能力走过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此外,还要做好防透水、防煤尘爆炸等工作。
在关闭整顿上,对已公告关闭的5243个煤矿必须彻底关闭,不留后患。各地政府要加大关闭力度,加快关闭进度。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矿业秩序整顿,继续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关闭的煤矿,要关死关实,严防死灰复燃。要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工作。整合必须先关闭后整合。矿井整合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做到统一布局、统一规划;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要积极推动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煤矿。
要加强煤矿、特别是国有重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制止和纠正部分国有大矿管理滑坡、不少小煤矿管理混乱的状况。需要强调一条,就是要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防止出现新的隐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批准的以及各地自行审批的基建、技改项目,要认真复核复查,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酿成事故。
(二)在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整治的力度还不够。 2006年安全专项整治必须在重点解决关键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要学习推广煤矿安全许可证管理的经验。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企业,以及虽提出申请,但在6月30日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为3月31日前)仍整改不合格、不能取得许可证的企业,都要依法予以关闭。吸收借鉴煤矿安全许可的经验,要分期分批在报上公告关闭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督促,确保关闭到位。
二是要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整治活动。每一个行业和领域抓一两项或两三项。要抓住不放,真正见到实效。如,非煤矿山,抓防止高压、高硫油气井井喷,抓重点矿山的资源治乱;危险化学品,抓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整治,抓生产企业的"三违",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再如,烟花爆竹,抓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抓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的工厂化、规范化改造,抓防超储超限和运输配送。还有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都要选准一两个、两三个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寻求整治工作的新突破。
(三)在探寻实施治本之策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实现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十二项治本之策,包涵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需要一个过程,要选准重点,专门研究,寻求突破。如,建立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要把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生产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四个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省(市、区),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在完善经济政策方面,重点研究制定以储量计征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的政策,以及提高资源、环保、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成本,合理煤炭成本的政策等;在立法方面,重点抓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刑法》有关条文的修订和司法解释;在推动技术进步方面,重点抓好瓦斯抽采放技术的攻关,在解决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在人才培养和安全培训方面,重点抓好夏季招生的相关扶持政策等。这些工作,我们抓住一项就要牢牢地盯住,真正取得效果。
(四)在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从以往发生的各类事故看,绝大部分是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中绝大部分是"三违"造成的。大量的"三违"表明,一些企业的基础管理薄弱,甚至是混乱。所以,要想把事故真正降下来,就必须从企业的基础工作抓起,强化基层,打牢基础。
但是,谁来抓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呢?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要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但是绝不能放任自流,从外部要给企业压力和推动力,促使企业加强管理,做实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第一,要严格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还有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对企业依法实施监管,加强考核。对先进典型可信可学的经验要表扬推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处罚。第二,要实施有效的指导。要通过调查研究,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各类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发布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可以开展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普查、组织安全培训、开展技术攻关等为企业加强基础管理提供有效的服务。第三,要有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好的要宣传,差的要曝光。定期公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名单,使不法企业和企业的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处。
今年的目标能不能实现,关键就取决于这四个方面的工作能不能实现新的突破。其中第一个突破最重要,后面三个突破都是为第一个突破服务的,就是要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重特大事故一定幅度下降。对此,同志们要有信心、更要有决心,开动脑筋,集思广益,认真落实。
三、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进一步转变作风,在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上狠下功夫
去年上半年,我们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查找安监系统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存在着"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问题。后来在全国人大执法检查中,进一步提出了这个问题。为此,我们去年采取了包括"三个转变"、"四个分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较大差距。2006年还必须继续在解决这个问题上狠下功夫。
第一,要坚持不懈,超常规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我们的工作就要坚持不懈、打破常规。我们不能坐在那里等待事故的发生。要尽早谋划,积极主动,提前出击。要有忘我的工作热情,我们所做的事业是拯救生命的事业,容不得我们有半点的懈怠。要只争朝夕,日夜兼程,夙兴夜寐地工作。抓不好工作食不甘味、寝不安席,就要有这样一种精神状态。要有"安全专盯"的精神,盯住了就不能放,要一抓到底。每人都盯住一件事,消灭一个隐患,加起来就是很大的成绩。
第二,要深入基层,工作务实。我们要按照家宝总理的要求,做到法之必行,言之必效,行之必果。就是要求大家工作要狠抓落实,务见实效。我们说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也是要求大家多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查明问题。了解分管的地区以及这个区内企业的安全状况,要有数量分析,做到胸中有数;发现问题就要扭住不放,跟踪整改,直到彻底解决;发生了事故,要按职责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这不仅是我们工作的职责,也表明我们对工作的态度。要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我们确实是在扎扎实实地为老百姓工作。
第三,要借助各方,联合执法。去年,我们为了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增强执法的权威和效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既是执法工作的创新,也在实际工作中见到了成效。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综合监管部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党群部门和立法、司法机关等共同支持配合的工作局面和联合执法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今年,不仅要在煤矿,而且要在其他行业推广联合执法的做法。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诚心诚意地工作,要以诚待人,多做实事,不争名份。要充分依靠科研院校、协会等方面的资源,共同为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服务。
第四,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安全监管监察的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求我们不断更新观念。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才能不断深入推进安全监管,提高工作效果。比如,我们在整顿关闭中发现拒不执行、"假停真开"等问题,为制定《特别规定》提供了内容;发现借整合之名拖延逃避关闭,及时制定了断然措施。又如,通过事故处理和调查研究,向中纪委、监察部汇报建议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的问题,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等。安全生产正处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就要扑下身子,认认真真地调查研究,认认真真地了解情况,就要视野开阔,通观全局,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捕捉,及时发现,及时采取对策。
第五,要从严治内,树立形象。要按照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的要求,首先遵守严格的政治纪律,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做到令行禁止,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对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任务、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绝不能拖延不办,要件件有回音、有着落。要自觉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根据中央要求和安监队伍的实际情况,坚决杜绝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问题,坚决杜绝收取监管监察对象和安全评价机构提供的钱物问题。要查处安监队伍中存在的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全系统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树立公正执法、纪律严明、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第六,要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各司局之间要加强团结和协调配合。办公厅、政法司、人事司、规划司、协调司、调度司等综合司局要为专业司局服务,同样专业司局也要为综合司局及时提供有关方面的信息,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在这里进一步强调:全局的工作以煤矿安全为重中之重。总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为煤监局做好服务工作。省局的同志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很辛苦,对他们要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共同把工作做好。要发挥救援、培训、信息、科研、教育各事业单位的作用,使他们成为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各事业单位也要围绕全局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这样就形成了工作的合力。
春节过后,两会前后,安全生产有特有的规律。节日期间停产放假和检修的煤矿、矿山和其它生产企业陆续恢复生产;春运仍在繁忙进行,正月十五前后节日气氛仍然浓厚,人员流动大,思想活跃。两会期间,全社会更加关注安全。这一段我们还要开展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督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稳定。希望同志们节后立即抓好全年工作的分解落实,抓好安全,为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而不懈努力!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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