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精神,2004年7月22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了专门会议,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各办事处(站)书记和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王显政局长的重要讲话,局长董向阁就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局的总体部署,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抓好下半年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分三个方面内容:
  一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分析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显政局长的报告通篇渗透着科学发展观,科学系统地论述了安全生产工作,有理论高度、有实践深度、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有很强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报告中提出的“四个落实”、“五个推进”、“四个起步”和“六个思考”,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的不同进度、不同状态和不同要求,步骤清晰,重点突出。特别是“六个思考”,具有全局性和重要的战略意义,所涉及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和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的长期发展。会后各单位一定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显政局长的工作重要讲话,吃透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正确把握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信心。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就是要用科学的发展统领全局,指导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是我党与时俱进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核心内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我们要从科学发展观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贯彻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倡导和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把煤矿生产和效益建立在职工的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实现整个煤炭行业的同步协调发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本身也是一门行为科学,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促进煤矿企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的生命价值越来越重要,对生命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也在不断提高,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同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局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整个社会环境正在向着有利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方面发展。我们要抓住时机,借助全社会在科学发展观认识上的新飞跃,促进煤矿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二、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关于下半年的各项工作,我们在月初的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议上已经做了具体安排,总体思路和想法不变,下步工作主要是依靠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应该说,我们全年的工作部署基本符合国家局的思路,许多工作与国家局是合拍的。例如在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两年前我们就已经提出了煤矿安全控制指标管理的概念,并在系统内部进行了分解落实,同时按照指标完成情况对各单位进行了考核奖励;另外,在树立样板矿井,以典型引路方面;在抓好队伍建设方面;在建立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方面;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监控制度方面;以及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方面我们同国家局的工作安排都是一致的,这些工作在上半年也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收到了一定效果。
  结合局党组的各项工作安排,按照显政局长讲话中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的要求,我们下步的工作重点还是要抓好落实,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年初工作会议上已经确定的,上半年还没有全面推开或者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工作,要集中力量在这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在正常安排工作的同时,要把以下“五项任务”进一步推进和落实,近期要注意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要继续落实乡镇煤矿安全监察联络员制度。这项制度我们是作为一项工作创新提出来的,经过半年多的试行,基本思路和工作方法已经成熟,在全省继续深入推进是可行的,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的抓下去,就一定能够抓出成效。当前全省已有331处建立了煤矿安全监察联络员制度,下半年要继续深入开展下去,这项工作也符合《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矿山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要求。同时,还要在工作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完善监察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监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防止出现只安排、不管理,只登记、不联络的情况,使工作流于形式。
  二是要继续落实监察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在办事处基地建设结束后,进一步总结办事处(站)监察人员内部轮岗、交流工作经验,在办事处(站)之间逐步开展轮岗交流工作。通过监察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互换岗位,交叉执法,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是要继续落实样板矿井的建设工作。结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对各办事处(站)已经确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矿井,要加大改进力度,要与煤矿企业一道按照国家局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对照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提高样板矿井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水平,使样板矿井真正叫得响、过得硬。要支持和鼓励煤矿企业争创样板矿井,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使广大煤矿企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是继续落实矿用产品安标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监察工作。去年我们对煤矿矿用产品安标管理工作开展过监察,下半年适当时机还要进行检查,这项工作要与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监督检查促进煤矿企业对安标管理工作引起重视,逐步解决非安标设备入井问题。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国家局是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并刚刚起步的。国家局提出下半年要以治理防范煤矿尘肺病和制造加工业机器伤人两大职业危害为突破口,展开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管工作;构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事故查处的技术支撑和工作保障体系,预计会出台一些政策和措施。这项工作在年初和半年工作会议上都进行了部署,但是在国家局出台具体政策之前我们也不可能走得更远,下半年可以结合国家局的安排,组织开展一次以治理防范尘肺病为主的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专项调查。了解煤矿井下作业场所噪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的实际状况,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五是加强对煤矿企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只有保证安全投入,才能提高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这项工作虽然以前没有专门开展,但我们是有条件可以抓好的。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局联合下发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原煤实际产量从吨煤成本中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要求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因此,我们在监察执法中要注意向煤矿企业和有关人员询问和调阅有关资料,检查煤矿企业这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下步可重点监察国有煤矿,特别是要保证国家投入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真正用于煤矿安全生产。
  上面五项具体工作局机关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检查,定期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同时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要进行督促和考核。
  除了要继续落实好上述五项任务外,在这里,我还要针对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强调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标准高。从这次北戴河会议看,国家是不可能放宽发证标准的,估计我们向国家局提出的三个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也不会被批准。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注意掌握好政策。对全省安全评估中被评为A类的39处矿井,要指导和督促其抓紧申请办证;对确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矿井要立即组织开展办证工作。要以样板矿井为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再全面铺开,总体推进,争取年内完成A.B类煤矿企业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二是突出抓好“一通三防”监察工作。对煤矿“一通三防”开展重点监察,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手段,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要对煤矿“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严格监察,对瓦斯管理“十二字”方针不落实,通风系统、通风方式、通风设施、供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高突矿井没有采取综合防突措施的矿井,必须责令进行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对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制定切实措施确保做到以风定产;对风量不足、无风和微风作业、瓦斯超限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产撤人指令,对拒不执行的,要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全国大部分省、区出现了多年不遇的大范围降水,我们省今年的降雨量也是近年来少有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雨季防汛工作,要监督煤矿企业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规定补充、储备防排水设备和物资,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密切掌握煤矿防汛情况,出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确保煤矿企业安全渡汛。
  三、 发扬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国家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理论和工作实践的创新,去年显政局长就提出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五个创新”的思路和要求,今年上半年,国家局也抓了许多以前没有的创新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创新措施,也取得了以往没有取得过的新成效。比如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等,这些政策和措施都将对今后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吉林省的实践也证明,凡是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创新意识都比较强,都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延吉办事的一个成功经验就是他们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善于把上级的宏观决策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创新精神与求实态度结合起来,针对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研究和探索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
  因此,要努力培养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自觉接受新知识,启发新思维,创造新经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发展社会市场经济过程中的转型时期,煤矿安全生产面临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必须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尤其在煤矿安全监察方式方法上,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注意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探索和采取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进一步强化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加强经济处罚手段,以思想观念的创新推动安全监察执法实践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