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相关部门规定 签明年供煤合同不收取定金
新疆新闻网12月7日电 12月6日,乌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明确表示:12月10日前,乌市各供热企业必须与煤炭生产企业签订下一年度燃煤定购合同,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此次签订合同不向供热企业收取定金。
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为保障明年煤炭供应安全,乌市各供热企业从现在开始就要着手2007-2008年度采暖期燃煤定购合同的签订工作。有意向与神华新疆公司签订下一年度采暖期燃煤定购协议的集中供热企业,需将燃煤计划定购量书面报送,经落实确认后,方能与“神华”签订合同。
通过有关部门协调,确定现在签订合同时免收供热企业定金。对于在限期内未报送材料并未签订下一年度燃煤供需合同的供热企业,将视为自己已有能力保障下一个采暖季的燃煤供应。各集中供热单位若不签订燃煤定购合同,一旦出现燃煤供应紧张问题,责任自负。(来源:新疆都市报) 作者:高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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